征求“增设保健食品不批准审评意见告知程序”意见函
征求“增设保健食品不批准审评意见告知程序”意见函
2010-12-08 00:00 · Frank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征求增设准审知程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保健不批保障申请人权利,食品减少不必要的评意行政复议。经研究,见告见函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序意产品,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征求增设准审知程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
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保健不批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食品保障申请人权利,评意减少不必要的见告见函行政复议。经研究,序意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征求增设准审知程产品,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保健不批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食品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应当将拟不批准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审评意见后的20日内提出,并书面说明理由。收到申请人意见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人意见和原产品审评意见以及审核结论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允许申请人在审评会议上答辩。
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4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联 系 人:郭海峰
联系电话:010-88331118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邮件:guohf@s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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